仲裁常见问题解答
« 什么是仲裁?
答:仲裁是平等主体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仲裁机构如何设置?连云港有几家仲裁机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机构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目前国内仲裁机构共有200多家。连云港仲裁委员会是连云港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 什么纠纷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民商事纠纷(包括涉外)均可仲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投资金融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不解决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解决有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
« 涉外经济纠纷能否由国内仲裁机构仲裁?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要求设立的中国仲裁机构可以受理进出口贸易纠纷、国际货物运输纠纷及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纠纷。
« 申请仲裁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仲裁须符合的条件为: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什么是仲裁协议?
答: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表示愿意将其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协议,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在合同中作为一个条款签订。仲裁协议应具有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明确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如何来签订仲裁协议?
答:1、使用标准格式文本时,可以在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填入仲裁委员会名称,如在空格内注明“连云港”字样,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应清楚明确,不会发生歧义(当事人应尽量采用示范条款,正确书写仲裁机构名称)。
2、自制合同的,可以参照标准格式拟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并按照上述方式达成仲裁协议。
3、在民商事行为发生前未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日后的业务往来中订立诸如还款协议,出具收条、收据,达成会议纪要、处理意见等时,在其中写上仲裁条款,如:“双方对此协议如有争议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4、双方可单独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订立仲裁协议。例如:“我们双方愿意将相互间关于本合同的争议,提交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强制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仲裁有二审、再审程序吗?裁决何时生效?
答:仲裁没有二审和再审程序,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